居士养宠物犯戒吗?

2022-12-10 00:47 道了法师

    诸法因缘生,众生平等,不反对居士养宠物。北京有个修行很好的居士,养的宠物狗被人观出来是她过去生的父亲。有位并不学佛的女士,特别喜欢收养流浪猫和流浪狗,多的时候二十多只,家里像个小动物院,照料那些宠物胜似亲生孩子,遇到宠物死掉就像亲人去世般悲痛。一观因果,那女士过去生是做屠宰生意的,她心甘情愿收养这些流浪宠物,原来是还债。

    居士养宠物狗、宠物猫,时有听说。少数是皈依后养的,多数是皈依前就已经养了的。现在有的寺院也养狗。这样问题出来了:学佛人(居士)养宠物犯戒吗?

    这的确属于戒律问题。但这个戒条归属于“菩萨戒”范畴。在菩萨戒里,有一条“蓄猫狸戒”:“若优婆塞、优婆夷受持戒已,若蓄猫狸,是优婆塞、优婆夷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意思是什么呢?

    有法师的解释是:“‘蓄’就是养饲,也有积聚的意思。猫性喜杀生,除捕杀老鼠外,凡一切小动物,见及必杀之,故性极凶残。狸之形状像狐,但体形较小、黑褐色、嘴尖、四肢短而爪锐利、尾长,常于夜间出外捕食小动物,即家畜、鸡、鸭、鹅等,亦常被害。性凶残,喜杀生。猎人驯养后,因以捕杀其它动物。蓄猫狸,即等于杀生或教他杀,故受戒已的优婆塞、优婆夷不可以养饲。”

  另有法师的解释是:“古德有一首偈子说:‘为鼠常留饭,怜蛾不点灯,自从青草出,便不下阶行。’我们可从其中领会到菩萨的慈悲心怀,其护生之念是多么的至切感人。而蓄养猫狸,意在捕杀鼠类,这等于雇佣杀手,去损害其它的众生,大违慈悲之道。所以佛特制定此戒,凡受过戒的优婆塞、优婆夷,家中不可以蓄养猫狸以及猎狗猎鹰等会捕杀其它众生的动物。若蓄养此类动物,便是犯了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而且连带也有犯杀生罪的嫌疑。”

    佛教最初并没有戒,后来信徒大量增多,素质参差不齐,佛门制戒,培养慈悲心和维护秩序。“蓄猫狸戒”从字面上讲,养猫养狸是犯戒的。但对于戒律的理解,重在“旨趣”而不在字面。如果简单看字面意思,而不管戒律的本意,会让社会上的人觉得:佛家多管闲事,佛家有分别心(歧视动物)。上面两位法师的解释很清楚:制定“蓄猫狸戒”的用意是防止间接杀生。反过来说:现代生活环境的城市家里,并无老鼠(不排除个别情况),则养猫不存在犯戒;城市家里并无鸡仔(即便养宠物鸡仔也会分笼),养狗不存在犯戒。

    “蓄猫狸戒”出自菩萨戒,是对受菩萨戒人的要求。有的人并没有受持菩萨戒,却被告知养宠物犯戒,这是外行话。不可否认,确有“想当然胡乱解释戒律”的现象,给修行人尤其是初学佛人带来无端的困扰。网上有篇忏悔文章,作者是一个刚皈依佛门但没有结婚的女生,更没有受菩萨戒,却忏悔自己跟男朋友亲昵了而犯了“邪淫戒”,非常非常自责,心里负担非常沉重。这是对邪淫戒的误解。才刚学佛,不但没有得到一些解脱,反而背上了沉重的心理包袱。“曲解如来义,三世佛喊冤。”

    佛家的戒律,一是修定的需要,一是维护秩序的需要,一是养育慈悲心的需要。对于不同层次的皈依人有不同的要求。在家居士有三皈戒、五戒、八关斋戒、在家菩萨戒;出家人有沙弥(尼)戒、比丘(尼)戒、菩萨戒。越往后要求越高。佛教非常开放,也非常科学,没有强制性,没有迷信。受什么等级的戒律,完全自愿。受三皈戒后,没有强制必须受五戒,即便受戒(如五戒或更高的菩萨戒)了,实践中感到受持不了,还可以忏悔或者退戒。退戒的方式非常简单,跟师父讲可以,跪在佛像前讲可以,跟居士或任何出家人讲可以。

    什么是守戒?有法师这样讲,守戒就是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所以可以说,凡侵犯他人的人身、生命、人格和财产的行为都是犯罪。凡是影响生活和修行秩序的行为都是过错。

    不反对居士养宠物,也不鼓励居士养宠物。赞叹有爱心的人收养流浪猫和流浪狗。反对寺院养咬人的恶狗,寺院养狗往往给信众带来烦恼甚至伤害。家有宠物的居士,可以带着宠物一起修行念佛,能到学佛人家里来的宠物都是有缘的。(2012/3/9)

更新于:2022-12-10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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