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经密义阐述

2023-09-09 18:58 心经

《心经密义阐述》

屈 序 3

蔡 序 3

前论第一 4

甲一 教主应化事迹 4

甲二 闻法与说法 7

乙一 五重玄义 8

乙二 经论三分 8

乙三 六成就与五圆满 9

乙四 闻法者守则 10

丙一 起三慧 10

丙二 除三过 11

丙三 除六垢 11

丙四 具四想 11

丙五 具六波罗蜜 12

丙六 具四依 12

乙五 说法者守则 13

丙一 具五想 13

丙二 具八行 13

译本第二 14

甲二 各译本之异同 15

释题第三 15

甲一 释般若 16

甲二 释波罗蜜多 17

乙一 六波罗蜜 17

乙二 十波罗蜜 18

乙三 七最胜 19

乙四 三度 20

甲三 释心 20

甲四 释经 21

乙一 十二部经 21

乙二 五时说法 22

乙三 诸经八教 23

乙四 七类经题 24

乙五 经有三体 25

甲五 总释经题 26

译师第四 26

甲一 释三藏法师 27

甲二 奘师简史 28

正文第五 31

甲一 述法之源 32

乙一 释观自在菩萨 33

乙二 释行深 34

乙三 释时 35

乙四 释五蕴 35

丙一 色蕴 36

丙二 受蕴 37

丙三 想蕴 38

丙四 行蕴 39

丙五 识蕴 39

乙五 释空 40

乙六 释苦 43

丙一 三苦 43

丙二 八苦 43

乙七 释厄 44

丙一 小三灾 44

丙二 八难 44

乙八 观空之法 44

丙一 析法空 44

丙二 体法空 45

丙三 悟空理 45

丙四 观三智 46

丙五 密法 47

乙九 度苦厄之理 48

甲二 示法之体 48

乙一 释舍利子 49

乙二 释不异 49

乙三 释即是 51

乙四 总释法体 51

甲三 说法之义 54

乙一 释诸法空相 54

乙二 释六不 55

乙三 破五蕴 56

乙四 破十二处 57

乙五 破十八界 58

乙六 破十二因缘 60

乙七 破四谛 64

乙八 破智 65

丙一 五智 65

丙二 二智 65

乙九 破得 66

乙十 总说法义 67

甲四 明法之用 68

乙一 说用 68

丙一 菩萨依般若得涅槃 69

丙二 佛依般若得菩提 72

乙二 赞叹 73

乙三 宣咒 74

后 记 76

屈 序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文简意赅,以二百余字,摄大般若经精蕴,故为之注释者无累数百家,今弟子刘锐之出其心经密义阐述一稿示余,意者,其何能出此数百家之牢笼,而别晓新意哉,而展卷即释然矣。盖言心经者,发挥经文义理匪艰,而懂理其段落组织则惟艰,今刘君科判心经,畅明义理体用,次第井然,可称便读者。夫体用原不相离,然非明般若本体,将无以知凡夫,二乘,菩萨以及三世诸佛得般若之妙用。非直揭般若妙用,将无以显明超一切时空间际,般若圆顿之体。尤可贵者,刘君此释,随文阐密乘义,而不强为密乘立说。文佛说法,显密双融而不相格,于此经更显然可见,说者偏著一边,即失文佛本意矣。刘君髫龄即尝师事,诺那师佛,贡噶师佛,更赴印度求法,得今宁玛巴法王敦宁波车付以传承,仍不以此自多,问法于余,今见其阐述心经,乃知其于显密二宗见识之卓如此,喜而序之。

庚戌七月上浣临海文六屈映光序。

蔡 序

往者刘锐之上师尝诏余曰,吾将于心经出义,有所阐述,子其为我序之!余自维薄寡学,敬谢不敏。顾又因而思之,古今注心经者,无虑数十百家,今上师复为是书,其必特具卓解,别人发挥,用以去羣疑而明正法,为今世所必需者。即而上师使其高足弟子以稿本来,展读即竟,而后知向所揣测之不谬也。

盖心经古今各注,不无高文笃论,然明空者畧于有,尊密者忽于显,求其空有圆融,显密圆融者,已不多见,若不惟空有圆融,显密圆融也,而且浅深圆融,则惟是书足以当之。

心经明第一义谛,文字顺畅,学佛之人,多能讽诵,而卒罕知其义者何耶?岂不以解者但务玄谈,不重名相联系使然?是书不惟于般若旨趣,演释尽致,而于佛教术语法数,与经文有直接关系,或间接关系者,莫不如数家珍,有裨多闻,是所谓空有圆融也。心经显说之后,继以密咒,本为显密双举,解者或偏于显,不复涉及密部,上师佩藏密法印,于密说随文诠释,而于显教更条分缕晰,引人入胜,是所谓显密圆融也。于是读者或因名相之清晰而恰合初机;或因理论之幽玄而深达奥义;或因显说之详尽而从事研求,或因密法之指陈而有益观想,是所谓浅深圆融也。

昔日灵山演教,博大般若经六百卷,已畅说经之旨。而又有心经二百余字,摄六百卷之义蕴而无余。岂非于详者极其详,而简者极其简,若以简解答,则于六百卷之旨,殆难契合。今毕空有显密之说,而申释之,使浅尝深造,各有领会,人手一编,可作佛学入门,而又导之归向上一路,所谓密义阐述,意在斯乎,意在斯乎!

余于是书即稍事推寻,虽管窥蠡测,无当高深,仍愿畧书数语,与读者一商榷之!

***五十九年浴佛节念生居士蔡运辰识于台中时年七十。

前论第一

甲一 教主应化事迹

心经为释迦佛所说,故于释尊示现之本迹,首须了知。盖于过去无数劫前,释迦早已成佛;且于无量微尘刹土中,皆已示现成佛。云何释尊尚住此娑婆世界?乃悲悯此五浊世众生,烦恼太重,苦业太深,故在些示现,实为一大事因缘,度众生了生脱死,证无上菩提。

释迦示现在住世,共分八个阶段,称为八相成道。

何谓八相?一、下生兜率;二、降神母胎;三;出家;四、诣道场;五、降魔怨;六;成等正觉;七、转*轮;八、入涅槃。

今复将此八相,约畧言之。

佛言三界,其下为俗界,乃天人、人、阿修罗、地狱、饿鬼、畜生六道所居之处。俗界之上为色界;色界之上为无色界。兜率天(新译教史陀天)者,为俗界天,居于人间之上。

佛示现前,居色究竟天,乃自色究竟天下生降至兜率内院,以俟降世因缘。

云何降世因缘?

依过去现在因果经云,佛居兜率,乃观五事。一者,观诸众生熟与未熟。二者,观时至与未至。三者,观诸国土何国处中。四者,观诸种族何族贵盛。五者,观过去因缘,谁最真正应为父母。此五事观已,因缘一一具足,佛始由兜率下生。

此即八相中之下生兜率。

释迦降生,为迦毗罗卫国主净饭王之太子。母为摩耶夫人。佛本行集经云摩耶夫人于睡眠中,梦见一六牙白象,其头朱色,七支拄地,以金装牙,乘空而下,人于右胁,释迦即此入胎

此即八相中之降神母胎。

释迦住神母胎将满十月,一日,摩耶夫人往盖毘尼林攀尤树枝,释迦便从右胁而降,尔时大地六种震动,放大光明,现种种祥瑞。太子具三十二相、八十种好。五百侍者,五时侍女同诞生,上象,嘉瑞感应,乃锡嘉名曰:一切义成王子。

太子即长,娶瞿夷为第一夫人,耶惟檀为第二夫人,鹿野为第三夫人(见佛说十二游经)。如此是释迦以常人面目示现于世。

一日,太子闻伎女歌咏,歌及园林木之胜,便欲出城游现。即出城东门,净居天化作一老人,头白背伛,拄仗羸步,示太子以老苦;经少时,太子又出游南门,净居天化作一病人,身瘦腹大,喘息呻吟,骨消肉竭,颜貌痿黄,举身战掉不能自持,示太子以病苦;又经少时,太子出游西门,净居天化作一死人,家室大小,号苦举殡,示太子以死苦;复经少时,太子出游北门,净居天现比后身,为太子言:我所修学无漏圣道,不著色声香味触法,永得无为,到解脱岸。并现神通力,腾空而去。太子因此思维,求觅出家因缘。

太子年十九时,终于一夜,以诸天力,使宫中内外眷属悉皆昏臥,乃乘白马犍陟,由四天王托马足,从北门喻城而出。当时太子说誓,不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誓不再返此城。

此即八相成佛中之出家。

出家后,释迦尝行后诣阿罗仙人及郁陀仙人住处,从彼问道。因觉其修行之法尚未究竟,乃舍之而往王舍城,抵尼禅河东岸访道。

此即八相成佛中之诣道场。

其后,释迦即至摩竭佗伽耶山,专心修持,日食一麻一米,乃至七日食一麻米,如是六年。复渡河至伽耶山旁,菩提树下,金刚座上,跏跌而坐,作誓言曰:不成正觉,不起此坐。

时第六天魔王,生大烦恼、恐释迦成正觉后,广度一切有情,乃示现种种色相,俗坏其修持。释迦次第加以降服。

此即八相中之降魔怨。

即降魔怨,了然生死之义,及生死流转之理,乃语十二因缘。释迦遂于十二月八日清晨,明星初出时,得无上正等正觉梵言,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此即八相中之成等正觉。

释迦成等正觉后,应帝释天之请而转*轮。

轮,为古代印度武器。余赴印度向,敦珠宁波车求法时,尝于灵惊山见一遗器。以铁为之,直径攀手始及,其巨可知。古代战争,以铁轮滚下,用以转斃敌众,威力猛巨,转*轮者,盖亦取*轮轮动,可厌伏烦恼、愚痴之意。

佛会三转*轮:

初转四谛*轮,为?陈如等五人说。云何为谛?意为真实之理。何为四谛,乃知苦,断集,慕灭,修道等四者是。

二转般若*轮,说般若经。今所诸说之心经,即属二转*轮时所说经之一。

三转*轮,说法华涅槃等经。

此即八相中之转*轮。

佛法说四十九年,住世八十岁。于波婆城示疾背痛,至拘尸那迦罗城,娑罗双树下入大涅槃。何为涅槃?此盖梵言,犹云寂灭。

此即八相中示现之最后一相:入涅槃。

甲二 闻法与说法

上来畧说释迦八相成佛之道,不过稍明佛说诸法因缘。今将释经文,应先明闻法者与说法者所应具足之条件,以为缘起。

乙一 五重玄义

云何五重玄义?乃说经、闻法必须先行了解之经中五重道理。此说本出于天台宗。今畧依之,先释五玄,似可令人易于听法。

一、释名:此乃就经题解脱,总摄一经眉目所在,寻释经题,可大别为七,后当详为判别。今所说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为法喻题。般若波罗蜜多是法;心中喻。

二、显体:此乃就经文寻释,找出经中主体所在。主体即显,说法者固不至依文解义,听法者亦可智珠在握。今心经之主体,应为舍利子,是诸法空相到无智亦无得一段。

三、明宗:此乃辨明一经之宗,宗旨即明。则忆持更易,此经之宗,端在以无所得故五字。

四、辨用:经即有体:经即有体,有宗,则必有所用。今经云:度一切苦厄,又云:能除一切苦,是乃此经之用。畧言之,此经能破除三障。何为三障?即报障众生所得之体,及众生所享用之物质;业障由众生行为感应而得之业报;烦恼障贪、嗔、痴等诸苦恼。

五、判教相:释迦说法,有所谓五时八教之别。亦将于后会详为讲说。今其体言之,本经属于释迦说法之第四时,即般若时。依天台宗言,喻如熟酥。

乙二 经论三分

即畧明五重玄义,仍当明一经之结构。此即所谓三分。无论佛说之经,与菩萨所造之论,均有些三部份结构在。

一、序分:密宗称此为前行。倘在诸论,则为归敬述意。

何为序分,此犹序说一经之缘起。亦可谓之曰开经。

今所讲说之心经,依玄奘师译本,为无有序分者,但他译仍具此分。

二、正宗分:密宗称此为正行。倘在诸论,则为正陈论体。

何为正宗分,此盖经文之主要部份,相当于世间撰述之正文。玄奘师译此经,二百六十字,全属此分。

三、流通分:密宗称为此为后行。倘在诸论,则为次说回向。

何为流通分,此盖取法流通播之义。亦可称为结经。相当于世间撰述之末段,本经原具流通分,但奘师所诵,亦缺畧此分。

乙三 六成就与五圆满

闻法与说法,不但须知一经之结构,且亦须知所有佛经皆具六成就或如密宗言,具五圆满。

本经奘师译文,无此六成就或五圆满,非本经缺而不备,乃奘师畧而不诵耳。他译本固皆具足者也。

云何六成就与五圆满?

一、信成就;二闻成就:凡经开端,都曰如是我闻。如是者,言正宗分所言之法,盖乃如此,是属信证,因称此为信成就。我闻者,言正宗分段说之法,盖乃述经者所观闻,故称为闻成就。

自密宗言,统此二成就,称曰法圆满。

三、时成就:经云:如是我闻,一时云云,一时者,即佛说此经之当时,亦即表闻法之当时,故称之曰时成就。

自密宗言,此为时圆满。

四、主成就:如经云:如是我闻,一时佛云云,此佛字,即表说法之主,故称之为主成就。

自密宗言,此为主圆满。

五、处成就:例如经云: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城云云,此在五舍城一语,即表说法之地,亦即表闻法所在之处,故称之为处成就。

自密宗言,此为地圆满。

六、伴成就:例如经云:如是我闻,一时佛在王舍城,与大此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云云,此大比丘众若干人,即表闻法者所俱之眷伴侣,故称之为伴自宗言,此为眷属圆满。

六成就或五圆满,乃为一经之证信。佛经结构严谨,于此可见。

乙四 闻法者守则

上来自五重玄义,乃至六成就证信,已将一经结构,约畧述说,今复申言诸闻法众,所应具之种种守则。

丙一 起三慧

闻法才,须起三慧,始能有所裨益,云何三慧?

一、闻慧:闻法者经中大义,声入心通,了然无碍。

二、思慧:于经中大义须以正思维。

三、修慧:不特能知经中大义,且须领会经中所说之法,进而修持。

今所说心经,闻法者应知般若波罗蜜多大义,澈了知无所得,而破三障,除一切苦厄。倘能如是,则三慧俱足矣。

丙二 除三过

闻法之时,复当除三过。云何三过。

一、不闻:与法会而不闻法,譬如饮器倒覆以盛甘露。则甘露焉可盛得?

二、烦恼:即闻法说,而心生烦恼,如患得患失,或心生罣碍,则如以污器盛甘露,甘露虽得,即沾污染,终不可饮。

三、不记:闻法而不记,或少记而不修,则如器已破而盛甘露,随得随失,终复何益!

丙三 除六垢

闻法之时须除三过,抑亦需除六垢。六垢云何?

一、骄傲心:以为法师所说,抑亦需除六垢。六垢云何?

二、不信心:将闻法所得,与一已之妄心比较,乃不具信心。

三、懈怠:闻法而不精进,或如迟到,早退之类。

四、散乱:闻法而心不在焉,精神未得集中。身虽在座,实未闻法。

五、昏沈:昏昏欲睡,神志不随法转。

六、不耐:法会之初,尚能听法,时能即久,厌心渐起。

丙四 具四想

除三过、六垢已,复应具四种想以闻法。

一、于己须如病者想。

二、于说法者须如医师想。

三、于教法者如药物想。

四、于修行如疗病想。

此四想者,皆为设喻之辞。佛为医王,故四想皆以医病设喻。正以众生有病,故须以佛法治之。病者于医师须具信,故于说法者亦应如是;病者于药物须服用,故于教法亦应如是;病者视疗病如解脱痴苦之道,故于修行亦应如是。

丙五 具六波罗蜜

以正念赴法会闻法,即具足六波罗蜜。今亦约说此义。

一、闻法之时,身、语、意三者,恭敬供养,即为布施。

二、于讲座中具足威仪,无喧哗扰乱,即为持戒。

三、不辞路远,不避寒暑,以参与法会,即为忍辱。

四、每会必到,不生懈怠,即为精进。

五、静心闻法,不起散乱,即为禅定。

六、闻法如义了达,不起邪见而生智慧,即为般若。

丙六 具四依

复次,闻法者须具四依。何为四依?

一、依义不依语:闻法者但取经中大义,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意。即但依其内容,而不必依其词语。大毗婆沙论云,有著文沙门,离经文字,终不敢道一语者,即谓其执着文字,但依语而不依义。

二、依智不依识:云何曰智?此指出世间智慧。云何曰识,此指世间智慧。闻法者,应依出世间智,而不依世间识。

三、依了义不依不了养:世尊说法,有实有权,有了义有不了义。何以有权,有不了义。此殆所谓黄叶止儿啼。小儿哭泣索饼,如以黄叶予之,权也,但终比不止儿啼为住。闻法者,但取其了义,不必依其不了义焉。

四、依法不依人:法为正义,不以说法之人为转移,闻法者倘不取法,而于甲说具信,乙说则不具信,便为依人不依法。应只依法义,不必理会谁人所说,均得依之。

乙五 说法者守则

上说闻法者应知具各事已,则说法者所具亦应知之。云何须具,一曰具五想。二曰具八行。

丙一 具五想

前言闻法者须具四想,以病药作喻,今说法者所应具五想,亦以病药作喻。

一、于己须如医师想。

二、于闻法者如病人想,以应病与药。

三、于所说法如药物想。

四、于如来,须如大医王想。

五、于佛法,须作久住想。

丙二 具八行

依密宗言,法师除五想外,并应八行具足,兹亦约畧揭示,能具此八行,法师可谓威仪具足矣。

一、先修无常。

二、于眷属修慈心。

三、断除恐人胜已之嫉妒。

四、除推后之懈怠。

五、除数说之疲厌。

六、不希求名利恭敬。

七、除于法生吝。

八、除扬己之长,彰人之短。

译本第二

上来说前论竟,今仍先言汉土译本,并约言其同异,使知本经译术大概。

甲一 汉文译本八种

据余所知,本经在汉土共有八种不同之译本,其译名与译者如次:

一、摩诃般若波罗蜜大明咒经 姚秦鸠摩罗什译

二、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唐玄奘译

三、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唐般刺若译

四、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唐义净译

五、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唐法成译

六、普遍智藏般若蜜多心经 唐法月译

七、薄伽梵母智慧到彼岸心经 民国贡噶法狮子译

八译之中,自以鸠摩罗什之译为最早。玄奘法师往天竺时,道途多艰,常持心经以解险厄,所持者当系罗什法师译本。至若奘师所译,据知乃于唐贞观二十三年在终南山中译,由知仁大师笔受。

从经题中,可见译者家法。

罗什着眼于总持,故译曰大明咒。

法月法师加普遍智藏四字标题,盖以此经不同于一般般若。

施护法师,及,贡噶先师属密宗,故一言佛说圣佛母一译薄伽梵母。

玄奘法师等四译,畧题般若心法,为法相宗之家法。

甲二 各译本之异同

一、依释文大概分别:玄奘法师译本与义净法师译本,文字全同,唯净师于本经末增诵此经破十恶五逆九十五种邪道等五十三字,言诵此经之功德,此为流通分。

般刺若译本与法成法师译本,文字亦大畧相同。

二、依三分具足五否分别:罗什与玄奘本,皆只译正宗分,而畧去序分及流通分。

余六译本,三分具足,但亦译详畧不一。

三、依说经者分别:法月法师译本,谓此经乃观自在菩萨,请世尊向大众宣说般若深法,故以此经为佛所亲说。

般刺若及法成法师译本,谓此经乃佛入甚深三昧时,观自在菩萨为舍利弗说般若波罗蜜多法。

施护法师为密宗高僧,故谓此经乃世尊入三昧时,以威神力,令观自在菩萨说此经。所谓等流身说法也。

贡噶先师译本,则以本经为佛入甚深三昧时,舍利弗请观自在菩萨所说。

诸译之异同,大约如此。

释题第三

今会讲说心经,已言系用玄奘法师译本,故标题八字,依奘师应为: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兹将此经题解脱说如后:

甲一 释般若

般若二字,为梵文音译。奘师译音而不译义,乃五不翻中之生善不翻,以般若尊重,智慧轻薄,倘强为译义,盖与智慧相近,只善与不善之分而已。

世间法之智慧,由意识所生;出世间法之般若,乃佛所证真如之智慧。故般若之义,实与世间智慧有别。

大畧言之,般若有五:

一、实相般若:云何为实相?真如之体,离诸虚妄相,故名为实相。此为所证之理。

二、观照般若:云何为观照。粗思为觉,细思为观。以智慧观照,能空五蕴。此为能证之智。

三、文字般若:文字方便,说诸法相。故文字般若为能诠之教。

四、境界般若:观澈一切地,皆成佛国。故境界般若,为理之所依。

五、眷属般若:此言六度万行,一切善业。故眷属般若,为智之所属。

上来畧说般若竟,尚欲稍明摩诃二字。摩诃者,汉言为大。云何为大?大乘之法,原有六大。

一、经大:有八万四千法源,故称经大。

二、利他大:为不断利他故,别分之为四摄布施,爱语、利行、同事、不唯自利而已,故称利他大。

三、方便大:方便者,最高而善巧之法门也。其于五戒,若为度众生且有开遮例,如释尊杀船主,以救五百入海取宝商人,复能转杀盗淫,为戒定慧。故称万便大。

四、智慧大:直接了达真如,澈释法性,故智慧大。

五、精进大:六度万行,皆修行之法,故精进入。

六、果大:大乘之法,可证断德(断烦恼,证涅槃),可证智慧(得智慧,证菩提),故曰果大。

摩诃般若者,犹言大般若,能知摩诃般若,便可证得人我法我二空矣。

甲二 释波罗蜜多

波罗蜜多,亦为梵语。波罗,义为彼岸;蜜,义为到;多,为语助之词,合而言之,为一彼岸到了之义。

彼岸云何?般若涅槃是,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众生凡夫,居于此岸,生死轮回,流转不已,故苦海难渡。倘以光明智慧照断二障,顿了生死大事,即到彼岸也。

依此波罗蜜多法门,皆可直超苦海,今但言六波罗蜜与十波罗蜜。

乙一 六波罗蜜

六波罗蜜亦名六度,此为超苦海,到彼岸之六法门。何者为六?

一、布施波罗蜜:布施梵言檀那。布施度有三:一为财施,以财物济众利生也。二为法施,在世间则为以谋生技术,传授于人;在出世间则为说法济众生利生也。三为无畏施,以善巧方面,使众生远离恐怖,无有畏心也。

二、持戒波罗蜜:持戒梵言尸罗。菩萨所持戒度亦有三:一为摄律仪戒,诸恶莫作也。二为摄善法戒,众善奉行也。三为饶益有情戒,利乐众生也。

三、忍辱波罗蜜:忍辱梵言羼提。忍辱度亦有三:一为耐怨害忍,虽遇怨害,无有瞋心。二为安受苦忍,对诸苦恼,不生怨怼。三为深义不惊忍,谛察诸法深义,具大耐力,不生难心。

四、精进波罗蜜:精进梵言毗梨耶。精进度亦有三:一为披甲精进。言行者如外披坚甲,不畏诸烦恼艰难。二为加行精进。加行者,犹如加修行之意,行者修道资粮具足,即勤修不退。三为无厌足精进。不具厌足之心,不安住一地,不我居二乘。

五、禅定波罗蜜:禅定梵言禅那。禅定度亦有三:一为安乐住。于禅定中,一心住定平等任持,曰等持。即等持已。复引之使入定境,曰等引。已入正定之境界。得安乐住,曰等至。二为解疑。此为得安乐住已,了知不能贪著此觉受,乃安住法性无分别三摩地,证得空性法尔无念之境,故能究竟无念。

六、智慧波罗蜜:智慧梵言般若。智慧度复分三:一为闻所成慧,此慧由闻法而成,如说了解,得最胜慧。二为思所成慧,此慧由如理想思维而行抉择。三为修所成慧。佛言。说食不饱,虽得闻慧、思慧,仍须实修观证。故密宗最重修持次第,循阶渐入。如此依法起修,即为修所成慧。

大别而言,布施、持戒、忍辱三波罗蜜,尚为世间法,精进、禅定、智慧三波罗蜜,则为出世间法。而六波罗蜜中,以般若最为究竟。论者喻云:前五波罗蜜如盲如暗。般若如灯如明。

乙二 十波罗蜜

华严经有十波罗蜜之说。云何为十?除上六波罗蜜外尚有四波罗蜜具如下述:

一、方便波罗蜜之说。此有三度,一日回向方便,言将一已所作之种种善法,回向广大菩提。二日拔济方便,言以种种善巧方便,拔济众生苦恼。三日教化方便,教化众生,随其心乐,现种种身说法。

二、愿波罗蜜:佛愿如大海,故有二愿。一为度众生愿。以成就一切众生。二为求菩提愿,供养诸佛,愿得成正觉。

三、力波罗蜜:具甚深心力,无所杂染。故力波罗蜜,须具思择力与修习力。

四、智波罗蜜:此智与般若不同,智云者,知一切法真实,知一切如来力。且与世间之智慧不同,世间智慧与烦恼俱,为有漏智,此则无有烦恼,为无漏智。智度有二,一为受用法乐智,二为成熟有情智。

乙三 七最胜

窥基大师云,行者须具七最胜,始得名波罗蜜多。何谓为七最胜?

一、住菩萨种姓:为菩萨种子,行菩萨行,具菩萨性。

二、依大菩提心:大菩提云者,为自觉、觉他、觉行圆满之意。

三、悲悯有情:此言于一切有情,均具悲心。

四、具行事业:具行六度,四摄等菩萨所应为之种种事业。

五、为相智所摄:此言不执著于诸相。

六、回向菩提:此言以种种功德,回向菩提。诸佛功德如大海,无涸尽时,回向及之,其最胜可想。

七、不为二障间杂:二障者,一为烦恼障。此复有六,日贪、瞋、痴、妒、慢、疑。二为所知障。蔽于所知,不受正法,不作正念思维。阿罗汉能断烦恼障,唯大菩萨能并断所知障。

乙四 三度

波罗蜜多,即为到彼岸义,则度义自具。若具体而言,度复有三:

一、时度:前五波罗蜜,度前二阿僧祇劫,般若波罗蜜,则度后一阿僧祇劫。

二、果度:果者,指此六度能得大菩提果而言。

三、自信清净度:能舍有相,取法实相,为自性清净度。此即三轮体空。云何三轮体空?如就布施言,是指能施,所施及施物。三轮本体皆空,即是无相。盖以施主为能施,受施者为所施,施之财法为施物,此三者均以空理视之,即具此度。余五波罗蜜准此。且以有相之布施福德,可受天人福报,无相者为功德,可由此到彼岸而证菩提。

甲三 释心

上来释波罗蜜我竟,今乃稍释心字。

佛说众生心,凡八万四千,唯简而言之,心不外两大类:曰名,曰色。

心名(精神):此为非物质之意识。

心色(物质):佛言内团心者,为物质之心,亦即生理学之所谓心脏。

倘将精神之心复加分类,则可大别为染污心与清净心二类:

名染污心(凡夫心)

名清净心(圣者心)

凡夫污染之心,又复有外凡,内凡之别。外凡之心,以意识为主,故因染污而有堕落轮回,生死流转之苦;内凡之心,以阿赖耶识(第八识)为主,故虽脱生死轮回,仍未究竟。

圣者清净之心,以知法界性为主,了知一切法真空妙有,故能证菩提而成佛。

此经之所谓心,自指圣者清净之心而言。故与般若波罗蜜多相应也。

然则何谓真空妙有?此名中道义。一如黄檗禅师所云:见一切法即见一切心。一切法本空,心即不无。不无即有,有亦不有,名为真空妙有。

中观论偈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名为假名,亦即中道义。便是说这个真空妙有。

甲四 释经

对于如上经题,只今尚有一个经字未释。按经一字,梵言修多罗。汉文具言,应称契经,以经义上契佛理。下契众机也。

经为佛所说法,倘详而言之,有十二部经、五时、八教等之分别。

乙一 十二部经

今先释十二部经。云何十二?

一、修多罗:译言法本。依文体言,约如散文、长行。今所讲之心经,即属此类。

二、只夜:译言重颂。为长行之后,复加颂偈。颂可押韵,亦可不押韵。

三、和伽罗那:译言授记。如授记何人于何时、何地成佛。

四、伽陀:译言孤起。依文体言,此为全篇颂体。

五、优陀那:译言无问自说。佛法本来非请不说,然亦有例外者,如弥陀经即非经弟子所问,而由佛自说。

六、尼陀那:译言因缘。此言一事之始末因缘。

七、阿波陀那:释言譬喻。此以设喻为主,寓法于喻中。

八、伊帝目多伽:译言本事。此言佛一生一世之历史。

九、阇陀伽:译言本生。此言佛各生各世之历史。

十、毗佛畧:译言方广。经义广大,各方均及。

十一、阿浮陀达摩:译言未曾有。以经中妙义,得未曾有,故名。

十二、优波提舍:译言论议。经以论议为主。

此十二部经,以文字性质立名者三:法本、重颂、孤起等是。从事实立名者八:授记,无问自说,因缘,譬喻,本事,本生,未曾有,论议等是。名从所表者一,方广是。众经虽多,要皆不出此十二部范围也。

乙二 五时说法

经分十二部,是据性质分类,倘以佛说诸经之各别时期分别,则可别为五。

一、华严时:初说华严二十一日,是为圆顿教,使闻法者得窥佛法全貌。其说为一权一实(迁就世间法之说为权,佛法真谛为实)。故论者比之为如日照高山日之初出,高山先得光照也。或比之如牛乳。

二、鹿野苑时:说阿含经一十二年,其说全权无实。盖为适应世间法计,故论者比之为日照幽谷,以其能深入世间也。或比之为乳酪。

三、方等时:说方等经八年,其说三权一实。虽破斥小乘,以为导引之始,故论者比之为日方食。或比之为生酥。

四、般若时:说般若经二十二年,其说二权一实。因此际大乘根器已熟,故佛说般若,已正说圆顿,故论者比之为如日方中,或比之为熟酥。

五、法华涅槃时:说法华经八年,说涅槃经一昼夜。其说他纯实无权,纯圆独妙,故论者比之如日当午,或比之为醍醐。

乙三 诸经八教

倘就诸经所说之教义言,则可分八种,谓之八教。大别之,为化法四教与化仪四教两部。

化法四教,犹言世尊所用以教化众生法,先分为四、日藏、曰通、曰别、曰圆。

一、藏:众生心中皆藏佛性,是曰:如来藏,故众生皆可成佛。其所以不能者,由心有分别故。藏教,即将众生心中之如来藏示而出之,使其佛性显露。此教为正化三乘及旁化菩萨。其法为析色入空,即将物质世界予以分析,使行者了知空性。

二、通:此教为正化菩萨旁化二乘之法。因其法通前藏教,亦通后别、圆二教,故谓之曰:通。其法为体色入空。使众生亲自体物质本体为空之理。

三、别:此教为专化菩萨说法,二乘不与焉。其法为教以修行次第,修行位次故有初地,二地以至十地菩萨之别,法以实修为主,如般若经即属此类。

四、圆:此教唯是佛法,最为圆满,说一切不思议因缘,二谛中道理理具足,法华,涅槃即属此教。

化仪四教者,盖就世尊所说法之内容分类,亦分为四,曰顿、日渐、曰秘密、曰不定。

一、顿:顿教者,不立阶位,不循渐而来,直说于大,利上根器闻法,可得直证菩提。诸经之中,顿大之教,即华严是。

二、渐:渐教才,由小至大,循序渐进,次第井然。如佛在鹿野苑时,方等时般若所说诸经,均属此教。

三、秘密:因缘说法,对机宣教,为甲说顿,为乙说渐,相见共闻,互不相知,是秘密教。

四、不定:由众生领悟之不同,可于顿中得渐益,渐中顿益。所谓佛以一音说妙法,众生随类各得解。是不定教。

乙四 七类经题

倘就佛说诸经之经题分类,则可分为七:

一、单提法题:一经只表一法,且经中但说法而不及于人,不及于喻。如般若经,大涅槃经等是。

二、单人题:一经只表一人,经中固未尝不明法,但以表人为主,如佛说阿弥陀经,维摩经等是。

三、单喻题:全经以表喻为主,其教法已寓于所设之种种喻中。如梵纲经,璎珞经等是。

四、人法题:经即表人,亦复表法。如佛说仁王般若经,题仁王所以表人,题般若所以表法;又如药师本愿功德经,题药师所以表人,题本愿功德所以表法。

五、法喻题:经即表法,亦复设喻。如妙法莲华经,题妙法所以表法,题莲华所以表喻。又如实炬陀罗尼经,题陀罗尼所以表法,题实炬所以表喻。又如菩萨璎珞经,题菩萨所以表人,题璎珞所以表喻。

六、人喻题:经即表人,又复设喻,如如来狮子吼经,题如来所以表人,题狮子吼所以表喻。又如菩萨璎珞经,题菩萨所以表人,题璎珞所以表喻。

七、人法喻具足题:经即表人,又表法,亦复设喻。如大方广佛华严经,题大方广所以表法,题佛所以表人,题华严所以表喻。又如胜鬘狮子吼一乘方广经,题胜鬘所以表人,题狮子吼所以表喻,题一乘方广所以表法。

今所说之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于七类经题中,应为法喻题。般若波罗蜜多听以表法,心,所以表喻也。

乙五 经有三体

就一般所见,经赖文字表达,似乎以文字为体。其实经有三体,文字者,小道耳未若三体之大。

经有三体者,谓:一、以声尘为体。二、以色尘为体。三、以法尘为体。

一、以声尘为体:当佛住世时,佛亲宣法,弟了闻声得救,依其教法奉行。所谓佛以一音说妙法,众生随类各得解,此即以声尘为体之经。

二、以色尘为体:佛寂灭后,弟子结集,由多闻第一之阿难尊者证信佛所说法,结为文字记载。后之行者藉此研究修行。此即以色尘为体之经。

三、以法尘为体:对佛妙法,能以意会,定中智慧开展,贯穿法理,不为文字所障。所谓依文解义,三世佛冤,即文字障盖之故。学人应开展智慧,破除此障,此即以法尘为体之经。

今解说心经,以佛即寂灭,声尘已不可得;智慧未开,法尘亦不可得,故亦不过借色尘以表法耳。

甲五 总释经题

上来标题八字,已分释竟,今复合此八字,畧为总释。

借题意言,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为到彼岸之般若心要。所谓心要,即一切法要,亦以此经为大般若为大般若经之精结。

凡夫众生,有流转生死之苦,小乘罗汉,又执着于涅槃自利之执者。

欲除执著甚难,凡夫沉迷世法,固为执著,然此倘易破除。小乘乐住二乘境界亦为执著,则较难除,故佛以般若心要示人,使到彼岸。

般若如筏,一切声闻,缘觉,菩萨,若行般若波罗蜜多,以成就无上菩提,即如乘此般若之筏,以到彼岸,法我皆空,无智无得,故三世诸佛,依此而成,因知般若心要,为一切解脱之门径。

今为解说此径,只依文字般若耳。倘能因之而起观照般若,以证实相般若,则乘般若之法筏,达彼岸之佛国。固所愿焉。

译师第四

前会已说,心经于汉土共有八译者,今即以奘师译本为依据,故于诸译中,但畧说奘师事迹,以誌译师功德。

译师标记为唐三藏法师玄奘奉诏译十字。唐为我国之唐代,约当公元七世纪顷,其君主李姓,故崇尚以李耳为教主道教,但佛法于唐代亦颇昌盛,则玄奘法师弘扬胜法之功,实不可没也。且以新译,而与鸠罗什法师之旧译媲美,后世宗之。

奉诏译者,乃奘师奉帝旨而译此经,当时为太宗皇帝,此经译于贞观二十三年五月,译场设于终南山,由玄奘法师口授,翠微宫沙门知仁大师笔录,译此经前,先已译成大般若经进呈帝览,复译此经,盖奘师以此可摄般若心要故。

三藏法师一语云何?

世俗有因阅读说部,如西游记之类,误以为唐三藏乃奘师名号者,实为不当,故不得不于三藏约加解说。

甲一 释三藏法师

三藏云何?此为诠三无漏学之经典著作,分之为三:经、律、论等是。

一、经:梵言修多罗,于佛典中,凡为佛所说者,皆称为经。详分为十二部经,已见前说不再赘。经中所诠,为三无漏学中之定学。弘定学之沙门,可称为法师,专弘禅宗者,则称为禅师。

二、律:梵言毗奈耶。此为佛所制定,使弟了遵守者,律中所诠,为三无漏学中之戒学,弘戒学之沙门,可称为律师。

三、论:梵言阿毗达磨,此为菩萨所造,用以释经文大义,或用以阐扬教法,故论中所诠,为三无漏学中之慧学,弘扬论藏者,可称为论师。

三藏法师者,为通达经、律、论三藏,不拘于一学之高僧,奘师于三藏法典,悉皆通达,故可当此称,唐代法师通达三藏,而得称三藏法师者甚多,不独奘师一人已也。

甲二 奘师简史

奘师,俗姓陈名袆,河南偃师县人,生于隋代末年,十三岁,随兄入洛阳净土寺出家、听学经、论。二十一岁时,为人讲心论,已令耆宿倾倒,唯奘师并不以此自满,反因诸师所请论者,时有歧义,难作论断,且当时汉土取得之西来经典不全,旧译多疑,乃立志西行往天竺(译音,今释通称为印度)求法。

奘师汉经论,最与唯识(即瑜伽)契机,但时以未得唯识深义为憾,故西行之志更决,乃广习西域方言,以备将来求法之助。

奘师尝上表朝廷,请准以出国求学,未得许可,用决意自行赴印,适贞观三年,岁大饥馑,朝廷准僧俗出京自行觅食,奘师乃潜行前往甘肃敦煌县。

离敦煌后,为沙漠地带,行旅惟艰,然奘师每于遇险阻时,持心经以解厄。其时所持,当系鸠摩罗什师之旧译,此为心经与奘大师之因缘也。

即渡流沙,抵高昌境,高昌,为今新疆吐鲁番地,高昌王素信佛法,知奘师抵境,远出迎接,并与奘师结为兄弟,恳请长留,唯师去意甚决,高昌王乃遗随从赉书送师至今天山南路一带之突厥。

突厥与高昌素友善,突厥王乃遣使告所部六十余国,嘱对奘大师关照,故西行途次,待遇优渥,得见佛迹,观光名胜。

即北北印度罽宾国,得遇高僧,学俱舍,因明,大毗婆沙等论。然奘师并不自足,仍往中印度求法。当南下中印时,被贼所劫,仅以身冤,复于中印得见龙智菩萨菩萨写龙猛菩萨弟子,得学中观论及百法明门论。

复由中印东南行,至克伽河(即恒河,而克伽之名奘师所译),被贼俘虏,贼欲相貌俟朗庄严者,生烹祭天,奘师中选,乃自分必死,唯观想弥勒菩萨,呼其名号。按:弥勒菩萨,又释慈氏菩萨,为唯识宗之祖,故奘师遇险,常称其名号当时,恶风四起,贼船覆没,余贼乃不敢害师,忏悔顶礼,释其束缚。

奘师即至伽耶山东省,见释迦成道处,并请某居士开示瑜伽要义,精诚所至,感得释迦成道处之菩提大树放光。继而朝鸡足山,此为迦叶尊者定之处,复抵当时为印度第一声之那烂陀寺,因奘师遍历诸国,寺众早已闻其令名,当抵达时,寺中僧众盛大欢迎,寻而送奘师至戒贤论师处。

戒贤论师,年百六岁,为当代瑜伽论师,先是奘师未抵达时,戒贤师已患病如刀刺者三年,欲不食而死,梦文殊利菩萨谓这曰:汝夙为国王,多害物命,故得此报,今有中国僧人来此求学,汝当以法授之,使彼复流通,汝罪可灭。故戒贤师乃忍痛相待,奘师即至,戒贤师喜极而泣,拥奘师曰:吾忍死以待子久矣。

奘师在那烂陀寺,被选为通三藏大德十人中之一,所受待遇,极为优渥。继请戒贤论师讲伽论,随喜者数千人,历十五月方毕此讲,重讲九月,深究五年,奘师犹未欲东归也,遍历诸国,乃东行经十余国,至南印度黑蜂山,竭龙猛菩萨所造之古寺;至秣罗矩吒,拜观音菩萨住处,复西旋参胜军居士,从学唯识,凡二年,一夕,得菩萨示现,告以十年后戒日王崩,印度将乱,师始决意作归计。

及返那烂陀寺,还参戒贤论师。寺中有偏尚空宗之大德师子光等,弘中,百二论,欲破瑜伽,奘师乃作会宗论三千颂,以答空宗诸师。

时南印度有小乘师,造破大乘论七百颂,呈戒日王,愿与大乘师辨议决胜,王乃致书戒贤,请派善知识四人赴会。戒贤因令海慧、智光、师子光及玄奘师共往。未行,忽有外道书四十条义,悬于寺门,来求论难,倘不胜,当斩首死,奘师挺身而出,与之诘辨,外道词穷,愿自斩首,奘师乃命皈依,免其自死,外道生大感激,乃为奘师述破大乘论七百颂之内容,奘师即悉其说,乃作破恶见论三千颂。

戒日王即迎奘师,奘师出破恶见论未之,王读已,笑谓诸小乘师云:日光已出,灯烛夺明,汝等所实者,他皆破讫。诸小乘师乃不敢论辨。

戒日为普扬奘师之论,乃于曲女城开无遮大会,敕告天下,尔时集者万人,沙门外道悉皆与会,奘师昇座,标宗曰:真故极成色,定不离眼识。此犹言,本体界之真,乃因极微堆积而成物质,定中之境界,仍须依仗眼识始能观。一十八日,无问难者,与会论师,尽皆箝口,佛法于是大盛五印?

留住七十五日,奘师乃束装归途,戒日王以青象一头,高一丈三尺者,负师归国。以戒日王威德故,奘师所至印度境内,均得供养。

度葱岭时,大象死去,所奉经像无从运输,乃留之于阗国(今新疆和阗),遣使表呈唐皇,唐皇得讯,勅于阗王以驼马载入都,传乘二十余度,终以贞观十九年正月二十四日抵于京门,时距奘师离国,首尾已一十七年矣。

奘师在印,共得梵文经本六百十七部,以呈太宗,太宗欢喜赞叹,乃勅令于弘福寺大开译场。历二十年,先后于弘福寺,玉华宫,共译经七十五部,一千三百二十五卷。如大菩萨藏经,瑜伽师地论等,为于弘福寺所译,大般若经,成唯识论等,则成于玉华译场。

贞观二十二年,瑜伽译成进呈帝览,太宗大喜,并令奘师迁译老子道德经,反以流传五印。奘师以老子立义不深,恐为五印见笑,乃请帝以五印失传而汉土犹具之大乘起信论,迁释梵文,返哺五印,帝许之,此奘师翻华为梵之盛事也。

高宗麟德元年,师示疾。于二月五日中夜疾革,口诵,色蕴不可得,受想行识不可得,眼界不可得,乃至菩提不可得,受想行识不可得,眼界不可得,乃至意识不可得,无明不可得,乃至菩提不可得,不可得亦不可得。后命左右同宜弥勒如来佛号,右胁安臥而逝,世台六十有五。

奘师一生,与心经最有因缘,观其西行时,遇险阻辄诵心经,示寂时,所诵亦心经要义,故今静心经,特畧述之使知所珍重。

正文第五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

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无苦集灭道,无智亦无得,以无所得故,菩提萨埵,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心无罣碍,无罣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

三世诸佛,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故知般若波罗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无上咒、是无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实不虚。故说般若波罗蜜多咒,即说咒曰:揭谛、揭谛、波罗揭谛,波罗僧揭谛,菩提娑婆诃。 上揭心经,分标四段,所以明此经派络。

首段为述法之源;次段为示法之体;三段为说法之义;末段为明法之用。今复依此次第而解脱之。

甲一 述法之源

依文体言,观自在菩萨一段,为叙事题材。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为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之境,而下文三段,乃即就此般若波罗蜜多法门详加解说,示其体为如何,说其义为如何,明其用为如何。固下文三段皆由此段所引起,故名此段为述法之源。

此段经文虽短,而蕴义甚为深广,有人有法,有能有所,有因有果。

自人法而言,观自在菩萨为人,般若波罗蜜多为法。此处之所谓人,乃广义而言,非指凡夫之人。

自能所而言,观自在菩萨为能修者,般若波罗蜜多为所修者。能之义,犹今语之所谓主动,所之义,犹今语之所谓被动。

自因果而言,可有两种因果,修般若波罗蜜多为第一重因,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则为第一重果。盖言修此法门,乃得空五蕴及度苦厄也。然照见五蕴皆空又为第二重因,度一切苦厄则为第二重果。盖倘无空五蕴之因,何能具度苦厄之果?

即此为本段经文大要,下当就经文广说。

乙一 释观自在菩萨

经云:观自在菩萨。观之一字,梵语毗舍那。按大乘义章经云粗思名觉,细思名观。此释不过畧就名相而言。倘言其体用,则慧为观之体,体宗妄惑,达观真理为观之用。故修止观为得定慧之阶梯。止观双运,臻止之最高境界,即可得定,臻观之最高境界,即可得慧。故由止观而生定慧,便可成佛。

净名经三观玄义言,观复有三重道理,曰观穿,曰观达。

观穿是用以破三惑。一为见思惑,近罗汉果位,可观穿之;二为恒沙惑,得罗汉位者,始可观穿;三为无明惑,得菩萨位者,方能观穿。

观达是用以明三谛。一为观达真谛。此即可泯一切世法,得出世间之真理,故能为此观,得罗汉果。二为观达俗谛。观照前谛,为破一切法,观照此谛,乃所以立一切法。然此等法,为破后之立,为空后之有,与凡夫执着截然不同,得菩萨位者心观照此谛。三为观达中谛。云何中谛。云何中谛?即中道义。此谛观过真空,复观达妙有,如俗人能知一掌之两面,手掌能承,手背能覆,不废一边,故观照此谛,可统一切法。

如上所言,观穿破惑,为改过之义,观达明谛,为迁善之义。即此将世出世等森罗万象诸法,一切观归照,始能曰观

由观照诸法而得自在,曰观自在。

华严经云,菩萨有十种自在:

一、寿命自在:盖菩萨已无生死寿夭,可随时示现,故得寿命自在。

二、心自在:菩萨智慧方便,可入无量三昧,可示现游戏神通,可随时出定入定,故得心自在。

三、财自在:佛国庄严,珍宝无数,故得财自在。

四、业自在:菩萨以弘法利生为事业,可应机说法以利济有情,故得业自在。

五、生自在:菩萨随类受生,以度有情,可示现为人或非人,故得生自在。

六、愿自在:菩萨发愿而一切愿必成,故得愿自在。

七、解自在:菩萨能令众生于佛法得胜解,故得解自在。

八、如意自在:菩萨具大神通,变化如意,故得如意自在。

九、智自在:菩萨说法,辨才无碍,故得智慧自在。

十、法自在:能得一切法,令众生因受法而满足,故得法自在。

然则云何菩萨?梵言菩提萨埵。汉言觉有情。觉有三法:自觉、觉他、觉行圆满。能觉行圆满即能成佛。菩萨所守者唯三戒。一日摄律仪戒。(诸恶莫作之义),二日摄善法戒(众善奉行之义),三日饶益有情戒。有人能发心守此三戒,即是初发心菩萨,由初发心历十地(依密宗言,历十三地半)即成等觉菩萨。

总而言之,凡能关照自在,而能守菩萨戒,行菩萨行者,即观自在菩萨。不必执定为观世音大士。

乙二 释行深

心经开宗明义,即标行深二字。盖此言以智慧而达到佛法最高道理。自浅而言,观四谛,观十二因缘,自深而言,则六度,四摄,四弘愿,历五十二位而证佛果,皆深行也。

行有二义:行名进趣,非智不进,此为第一义。学照空者,即名为行,若依胜义,由无所得,无分别,故都无所行,是名为行。此为第二义。就第二义言,意即无所行而行。兹畧表解,俾易领悟:

照空 无所得 无所行(行)

照空 无分别 无所行(行)

深者,难知难见为深。唯识宗有三量之说,五根所接触者为现量:由意识猜度而知者为比量;凭信仰而得其者为圣教量,今谓难知难见,盖难知为比量立说,难由比量度知者为深;难见则为现量立说,难由现量接触得者亦为深。故云深者,乃第一义谛所得之智慧,非凡夫见识所能见者也。

乙三 释时

经云: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般若波罗蜜多前已释竟,然则行深波罗蜜多乃是何时?

时有三义:一为实时,盖指过去,现在、未来三时而言;一为假时,盖指刹那生灭,无可计量;三为无时,无过去,无现在,无未来。成佛时能超三时,如经云:一时者即当下之意。当下便是,乃不落时间,如并州快剪以断乱比,利剪一挥,丝缕立断。

今心经所说之时,乃是何时?应是当下,应是一时。即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之当下也。即此当下,遂观照五蕴皆空矣。

乙四 释五蕴

经云:照见五蕴皆空。

照有透澈之义,故用观照以观空,此即达诸法空之;见,则为证诸实相。故照见二字,亦满空有双运义也。

所照见者为五蕴皆空,蕴有蕴藏之意,凡夫因积习执着而不能出离,旧释五蕴为五阴,取阴覆之义,言因阴覆而生盖障,五蕴者、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也。今当各别解说。

丙一 色蕴

佛经所言之色字,多作物质解,与名相对。名为名言,指精神现象。五蕴之中,唯色蕴为色,余受、想、行、识四蕴,则皆为名。

五蕴论云:四大种,及四大种所造,皆名为色。四大种者,一、地大,谓坚硬为性;二、水大,谓润滋为性;三、火大,谓温燥为性,四、风大,谓流动为性。

四大种所造色,即谓五根与五尘。眼、耳、鼻、舌、身,为众生自体色,是谓五根。依众生言,为本身内在之工具。由五根分别摄受之色、声、香、味、触,谓之五尘,依众生言,此为外在之对象。

世人易于误解,五根即为肉眼以至肉体之类,实则如紫葡萄之肉眼,如卷叶之肉耳等等,佛学上谓之夫尘根,实含五根之义者,为胜义根。故大乘五蕴广论释根云:根者,最胜自在义,主义,增上义,是为根义。以眼为例,眼根为眼识之主,故根有主义,眼识待眼根始能发动,故根又有增上义,眼根如此,余根悉同。

尘者,固为餐在之对象。取尘为名,以其飘流不定,而有染污之义也。

眼根所摄者为色尘。此又分三。一为显色,如青黄赤白等颜色,及明暗等光色。二为形色,如长短方圆;三为表色,如行往住坐臥之类。

耳根所摄者为声尘。此又分二。一为径直声,如器物之乡声,二为屈典声,如语言之类,由丹田发出,曲折而生。

鼻根所摄者为香尘。此又分二。一为本质香,如沉檀之类,其香本身自身;二者待缘香,为因变异或合始生之臭味。

舌根所摄者为味尘。此又分为二。一为本质味,如甘苦辛咸;二为待缘味,亦为因变异或和合始生之味。

身根所摄者为触尘。此又分二。一为在种触,为前说四大种之贤湿暖动;二为现境触,为滑涩疼痛等。

色蕴所摄,除前五根,五尘之外,别有法处所摄色,此种色法非五根所能明,为意识所缘之相分,称无表色,表者显示之义,因此为意中造作之相,不可显示于他,故曰无表。

丙二 受蕴

次言受蕴。受以领纳为义,乃遍行五心所之一,以能领受违顺俱非之相为性,起爱为业。

领纳即受,自前五根所接应相,而起刺激,皆属色法言之,受有乐受,苦受,舍受之别,五根摄受美味香而乐之,生乐受;五根摄受污秽痛楚而苦之,生苦受;五根对境而不苦乐,如他人事了不相干,名为舍受。自意根所接之尘相,约五俱意识则属色法,约独头意识则属心法言之:有喜受,夐受,舍受之别,意之所喜者为喜受;意之所恶者为夐受,意无喜恶之感者曰舍受。

譬如小儿索饼,父母拒之不与,而虚赞不索饼之小儿是好孩子,于是小儿乃乐而不复索饼矣。此小儿即生喜爱。故缘所之境者为顺,缘所不喜之境者为违,其非喜非不喜者为俱非,心缘此等境相,即有领纳之用与心相应,此即遍行五心所中之受心所是也。

遍行五心所为作意、触、受、想、思等五,其称遍行者,以此五心所遍一切地(三界九地),遍一切识(八识),遍一切性(善恶及无记),遍一切时,(过去现在及未来)也。

言受蕴起受为业者,明受蕴之作用,于乐受喜受,故生爱欲,于苦受尤受,生愿离失之欲,此愿离失之欲,亦是爱欲,故谓受蕴以起爱,为其作用。

丙三 想蕴

继言想蕴,此蕴以对境缘虑,不令即散为义;于境取像为性;设施种种名言为业。

何为缘虑?将境留下印像,事过境迁,心中之境仍未消失,即此便是想蕴。

于境取相,则为想蕴之性能,如见温汤,缘计此汤非冷非热,缘计此温暖者非坚非动,即由此等缘计而取其相,即就于境取像。

由取像故,便设施名言,谓所取其相即是温汤等,故设施名言为想之用用。

唯识论云:想能安立自境分齐,前五随六念,第六计度,七八忆持。所谓自境分齐即物之本份,譬如盛茶水为杯之本份,可称为杯之自境分齐。由眼根人之色性,依眼识起想,以至由意根人之法性,依意识起想,称为六根所生想。故前五识有所摄受,恒由第六识计度,至于第七识(未那识)及第八识(阿赖耶识),亦有其各别之所生想。当意根所即,转入末那识时,末那即起分别作用,此种思量所起之见分,即为末那识所生想;赖耶识所生想,则有如档案,以藏持第七识之所人。

由受想二蕴极易令人执着于我见,故小乘须修灭受想定,始能得阿罗汉果,因为破受想二蕴,便不能破除我执。

丙四 行蕴

至于行蕴,以迁流造作为义,谓造作因缘,迁流三世,如此行法,念念迁流。

迁流则变动不居,永无定性,一切有情皆有生、住、异、灭等行相,由未有而有,俟因缘具足而成相,谓之生,即生之后,其停留阶段为住,诸行无常,不断变化,是谓之异,由有而无,相不能存,是谓之灭,一切有为法皆有生灭,即因其行相之故,而于此四相迁流之间,其所造作即名为行,迷于此四相迁流之境,并生执着,是名行蕴。

有为法中,色法十一,心法五十一,心不相应行法二十四,其中色法为蕴所摄;心法中之受心所为受蕴所摄,及想心所为想蕴所摄,余四十九所及心不相应行法二十四则统为行蕴所摄。(识蕴则摄八识心王)。此等有为法,凡九十四,合无为法六,则为百法。有为法者本不生不灭,不来不去,但众生因未见性,常为行蕴所惑,执者四迁流相为真境,故行蕴乃具造作之特性,又复以其造作之力与心相应,令心同起善等造作,故迷于行蕴,即为世间法束缚矣。

丙五 识蕴

大乘五蕴广论云:云何识蕴,谓于所缘,了别为性,亦名心,能采集故,亦名意,意所摄故。故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识及阿赖耶识,均各于所缘而起了别。如眼识缘青色,即起非黄,非亦,非白,而生青色境之分别。

识蕴可分为三,一为心,第六识所摄;二为意,第七识所摄;三为识,专指第八阿赖耶识而言,心之特性在于了别,意之特性在于采集,识之特性在于藏(因第八识有能藏、所藏,执藏之特性,故又名之曰藏识)。

当六根摄受六尘时,仍须以六识相接,如眼根缘青黄等色尘,须以眼识接之,始生青黄等境,然前五识接五尘后,归还于五根,而五根时与第八识相分融合。意识能起判别,以第七识故。意识外缘一切境,又能反缘,自知意识为何如,此反缘之作用,由于第八识相发故。

识藏之执着,前六识起分别及分别法执,六七识起俱生我执及生法执,胜论师派以为有神为常存,即为意识所起之分别我执。迷于外道之种种理论,即为意识所起之分别法执,至于俱生二执,则不关妄见,非因妄计而起分别,乃由识力熏习所起。

能空前六识,分别二执即可尽去。倘更能空俱生我执,则达小乘极果,成阿罗汉。唯此际俱生法执尚存,识蕴仍在,故必俟法执全破,始能称尽空识蕴。

由此应知:色蕴者,但有形色,而无知觉。余四蕴,无形色,而有知觉,所谓知觉者,以见闻觉知,摄六尘也。

乙五 释空

上来已畧五蕴名相,今乃续释空之涵义。畧加解说,盖空有空之境界,复有空之方法。

自空之境界立说,大般若经共言二十种空,可谓概括无余。云何二十?

一、内空:眼耳鼻舌身意为六根,合其相对色法而言,共计十二,称十二处,又名十二人。内容之空,为空内六入,即空眼以至意等根。以空无我,无我所等。

二、外空:色声香味触法,称外六人。外空之空,为能空此六者。

三、内外空:内外六人(即十二处),并观照皆空,此境界为内外空。

四、空空:内空,外空,内外空,三者俱能空之,并前三空亦空,为空空境界。

五、大空:十方皆空,不可思量故,是名大空。十方者,四方四隅及上下是也。

六、胜义空:第一义空不可得,无受无著故,是名胜义空。

七、有为空:世间法是有为法。因缘和合而生,无自性故。能空一切世间法,此即有为空境界。

八、无为空:若离有为,无为不可得故,因是无为亦空。

九、毕竟空:破一切法,令无遗余,不无虚实相待,即毕竟空矣。

十、无际空:无际亦即无始。佛不言始,即不言开端之时处,今并无始亦空,为无际空之境。

十一、散空:有情泯灭,则五蕴非有,人即不可得故,则观照此境亦空,是名散空。

十二、无变异空:一切法如如不变,了不知得故,为无变异空之境。

十三、本性空:一切法本性清净,离性离相故。今观照本性为空,以其清净离性相故。

十四、自相空:一切情器皆有其自相,然一切法虚幻不实,如金刚经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故观照自相空。

十五、共相空:观照一切诸法彼此之共相,本来空寂故,为共相空。

十六、一切法空:一切法皆由心生,即由心生,则法无本体,故一切法空。

十七、不可得空:世、出世间法,皆不可得,即轮回不可得,乃至无余涅槃,以不可得故,名不可得空。

十八、无法空,亦名无性空:法即灭已,焉云有法,此境名无法空。

十九、有法空,亦名自性空:法生而始曰有法,法之生也,须俟因缘和合而成,自性无故,则有法亦空。

二十、无法有法空,亦名无性自性空:因缘空则有法空,生灭空则无法空,合无法有法,皆不可得故,则为无法有法空境。

至于空之方法,大别有五,其间有正有误,兹分别畧说:

一、顽空:凡夫以人死如灯灭,谚云,金也熔,银也空之类,未明更新于:2023-09-09 18:58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