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清法师:心经讲记——《法性基础》之十
2024-02-10 18:18
佛教因果定律
贤清法师:心经讲记——《法性基础》之十
《法性基础》之十 ——2012年12月03日网络课堂备课笔记 菩萨是发了菩提心的人。对于从未发过菩提心的人,要希望讲明什么是菩提心,或者理解什么是菩提心,那将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这菩提心,在中国文化里有一个词可以与之相对应,那就是“仁”。在《说文解字》里,解释仁为“亲”,解释“亲”为“至”,解释“至”为“鸟飞从高下至地”。《中庸》里夫子说:“仁者,人也,亲亲为大。”这么来看,“仁”便是亲密无间的意思。亲密无间,即是没有间隔;没有间隔,那就连成了一体。仁,看是两个人,实际上两者又连为了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 平常形容失去了同情心的人为“麻木不仁”。这个“麻木不仁”本来是用在身体上的。明朝薛己在《医案·总论》中说:“一日皮死麻木不仁,二日肉死针刺不痛。”皮肤失去了触觉,和身体分割为二了,这个叫麻木不仁。同样,每个人也都有这颗仁心,这让整个人类乃至所有的生命,都能够连为一体,同呼吸,共命运。这样一颗仁心的主要体现,便是人的恻隐之心。只要看到人类受到灾难,无论是不是人们所认知的,都会引发人们内心深处的同情之心,会让人内心深处隐隐作痛。受难的人和我们无亲无故,为什么会有这种心情?除了人类在内心深处是一体的之外,难道还有其他原因可以解释吗? 过去我们常描述两个人关系密切,叫做“情同手足”,或者叫做“亲如兄弟”。兄弟之间之所以亲,那是因为同为父母所生,而父母对孩子的爱甚至超过了对自己的关心。虽然我们对受到灾难的人很同情,但这种同情通常不足以让我们付出太多的牺牲,去为那些人做些什么。但兄弟之间,父母与孩子之间,却不是如此。为了对方,人们可以牺牲自己。为什么人们能做到这一点?这一点很值得深思。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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